李婉鈺2014年時違紀脫黨參選新北市議員,遭民進黨開除黨籍,根據綠營入黨辦法規定,黨員被開除黨籍後5年內不得再申請入黨。李婉鈺在去年9月已屆滿被開除黨籍5年,符合重新入黨資格。
民進黨另外也規定,曾退黨或被開除黨籍的黨員,需交由中央黨部入黨複審小組審查。據了解,李婉鈺是向民進黨新北市黨部遞交入黨申請書,新北市黨部在本月5日初審後,再將她的入黨案送交中央黨部,目前等待審查中。
李婉鈺受周刊訪問時說明回鍋民進黨的理由,稱有民進黨支持者希望她能重回黨內為大家服務,也告訴她以後若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會比較辛苦,李婉鈺因此決定再度申請入黨。她並特別澄清,上回雖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但並未正式加入該黨,且該黨已經解散,自己目前不隸屬任何政黨。
李婉鈺過去花邊新聞眾多,包括與黨內立委們的感情、曾失控掌摑員警等,她坦言,「或許可能我的新聞事件太多,他們(民進黨)覺得我是一個麻煩」。李婉鈺喊話,希望黨中央不要忽略她過去的貢獻,否則對她不公平。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