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情戰火下的國際人球!台中一名先生因太太罹患先天無子宮症,於是千里迢迢到烏克蘭找代理孕母求子,不料女嬰出生前2天俄烏戰爭開打,接生該女嬰的醫院不幸被炸成廢墟。目前一家三口跟代理孕母被安置在波蘭華沙,然而女嬰沒有出生證明跟烏克蘭官方文件,沒辦法進一步取得台灣護照返國。
對此,陳宗彥強調,絕對不會有人權問題發生,目前手頭上2個類似個案,但狀況不盡相同、並非都是找代理孕母。他請家長跟孩子先在波蘭做親子鑑定,在完成為最基本的識別後,政府會先以無國籍國人方式,協助爸媽帶小嬰兒返台。他說,如果真的在波蘭也有醫療困難,「請國人務必讓我們知道」,會再採取其他方式解決。
內政部也以兩點說明。第一、 考量國人安危及當地戰亂無法取得僑居地或居住地身分證明文件,就國人在烏克蘭所生且取得我國國籍之子女(含代孕)先行返國,本部已研擬以「經駐外館處驗證之親子關係鑑定證明(與我國國民具親子關係)」取代僑居地或居住地身分證明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中華民國無戶籍國民護照及入境許可,入境後可在台停留3個月,並可於效期屆滿前向本部移民署各服務站申辦延期1次。
第二、 另對於在烏克蘭代理孕母所生的國人子女於停留期間,如欲申請居留或定居,但是因故無法取得出生證明,為了保障其權益,只要能提出親子血緣鑑定,證明是國人子女,本部移民署同意先讓他們以無戶籍國民身分在臺灣居留,等到其他證明文件備齊後,就可以向本部移民署申請定居設籍。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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