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旅館祭5萬高薪聘房務工 實領不到4萬?遭質疑廣告不實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今年2月,台中有一家汽車旅館打出徵人廣告,祭出5萬元高薪,要聘雇房務人員。現在卻被員工投訴,只領到3萬9千多元薪資,質疑徵人廣告不實;不過業者出面解釋;當初面試時,都有跟應徵者告知,5萬元是通過試用期過後的薪資,可能雙方認知上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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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有汽車旅館,打出月薪5萬元,徵求房務人員,除了高薪、還有各項獎金福利,吸引眾多求職者應徵。但有員工爆料,她當初就是衝著5萬元高薪來應徵,還把原來工作辭掉,不料做了1個月,只領到3萬9千多元,質疑業者騙很大。

汽車旅館祭5萬高薪聘房務工 實領不到4萬?遭質疑廣告不實

投訴員工說,「面試的內容就是,如果我們月休6天的話,就是領5萬元,如果月休8天的話就是4.7萬,你跟你當初廣告的5萬月薪不符,我就覺得 這是欺騙行為。」

不過業者出面解釋,當初面試時,都有跟應徵者當面告知,徵才廣告所打的,是試用期考核通過後的薪資。

車旅館營運長 胡智鈞說,「我們有說明 是在考核期過後,才有多3到5千元金額(達到廣告薪資),所以在認知上 可能會有出入。」

員工認為,業者徵才廣告內容不實,向勞工局投訴;勞工局表示,如果通過試用期,未按徵才廣告的薪資給付,雇主可能涉及違反就業服務法。

台中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 劉彩虹說,「試用期過後 如果員工的薪資未達到,原來求才廣告標準,有可能會涉及到,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相關的罰則是30萬到150萬。」

汽車旅館祭5萬高薪聘房務工 實領不到4萬?遭質疑廣告不實

廣告所寫的、跟實際所給的,有所落差。由於員工和雇主各說各話,勞工局表示,會派人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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