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言堂/侵權挨告!一首歌版權六十萬 民眾吃不消
音樂使用者付費機制實施後,因為無法支付高額版權費,許多「不小心侵權」的歌友會、餐廳、小吃店紛紛收攤、倒閉。(圖:民視新聞)

專題組/記者許家峻、游文章

七彩的燈光、優美的旋律、輕盈的舞步;歌友會的小小舞池裡,唱著酸甜苦辣的人生。然而歡樂的聯誼場合,卻從十年前開始變了調,總有人不定期突然找上門,指控播放的音樂 ,全都涉及版權問題。前卡拉OK業者林女士就表示自己也曾遇到類似情況,「他們一進來就講說,你的歌本借我看一下,然後他就講說這首歌《買醉》,我問他這首歌怎麼樣?他先跟我講說沒事,後來就通知人來,就叫我們老闆來,他才講這個不行,這個要罰錢。」不僅如此,歌友會負責人陳先生還提及有店家慘遭提告,「這附近一家海產店,也是碰到這個問題,版權公司到海產店輸入這首歌,歌名叫〈小薇〉,結果是他們公司的版權,版權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六十萬的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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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言堂/侵權挨告!一首歌版權六十萬 民眾吃不消
時下正夯的「電話亭KTV」,廣受年輕人喜愛,然而卻因為遭版權公司揚聲指控,侵害歌曲著作權,導致面臨倒閉危機。(圖:民視新聞)

原本以為音樂可以自由聆聽、隨興播放,這才知道,2000年《著作權法》修法後,音樂創作人、唱片公司與著作權團體,擁有收取版權費用的權利,政府保障音樂創作人的智慧財產權,立意良善,然而 實際的情況,卻是處處悲歌。許多「不小心侵權」的餐廳、小吃店,紛紛收攤、倒閉,就連個體戶的教唱老師,也受到波及。有多年歌唱教學經驗的黃老師私下透露,「同業的老師也是被版權仲介所抓,然後變成沒有辦法教唱,因為在教課當中,被罰的金額要三十萬起跳。」侵權是事實,「不知者無罪」亦無法解套;但是,老百姓被以「釣魚」的方式,索取高額和解金,難免被人詬病,甚至可能導致台灣的音樂,逐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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