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劉維公表示,現在的燈節變成一種量化的思維,「要達到多少的績效,要多少的媒體露出,要多少的人潮,要多少的攤位」,他認為燈會應該要改變,「如果燈節動輒就花了好幾千萬,是一次性的,在經費的使用來看,真的要好好思考」。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也認為「會有點疊床架屋,比如說每個縣市都在撥預算辦這個活動,我覺得會有點太浪費錢」。
每個城市都在花大錢自辦燈會,主燈與其他副燈最終找不到地方,下場就是被拆除,許淑華建議這全都是民脂民膏,如果由中央統籌,今年在哪一個城市辦,我們就把它做大一點,然後資源挹注多一點,所有人都去那個地方看燈會。而劉維公認為:燈節活動應該越辦越小,「以公園為單位,大家來辦屬於地方社區的燈節活動,或者是提燈籠的活動,我覺得這種氣氛才會讓住在城市裡面的人,有強烈的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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