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李忠庭出庭作證,指出自己擔任立委助理期間,高虹安曾透過中國微信給予補貼,首月付人民幣6千元,之後每個月付人民幣3千,總共金額為人民幣2萬1千元。消息曝光後掀起不少網友議論,有人點出此舉背後意涵,代表當時「高虹安背後有人民幣收入」,直言必須要有人民幣收入、中國銀行帳戶、銀行卡、中國手機號碼,才能辦微信轉帳功能。多數人留言「這種人可以選上?」、「立法委員期間,是否申報在外國的帳與存款。公務員必須自己申報啊」、「財產來源不明罪必須偵辦」。
對此,律師黃帝穎則在
臉書上指出,此事恐爆出「案外案」,表示:「檢方起訴高虹安詐領助理費,這就是特定犯罪所得;高虹安竟然以中國帳戶轉人民幣2.1萬給李忠庭補貼助理薪資,貪污案恐另涉稅法及洗錢防治法。」
黃帝穎直言高虹安此舉恐另涉稅法及洗錢防治法。(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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