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瑞月文化基金會於去(2023)年舉辦紀念蔡瑞月舞蹈研究社70週年(1953~2023年)紀念活動後,開始積極規劃未來30年的古蹟經營方案。由於今(2024)年的合約期限將屆,基金會認為,北市府不宜再依循貶低文化資產原創者,為一般競標廠商的公開委外模式。
在NGO夥伴們的支持下,該基金會函請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第4項規定,與蔡瑞月文化基金會秉持「相互無償、平等簽約合作」模式辦理紀念事業。近日已向北市府提出適法之「百年蔡瑞月:舞蹈、土地、愛的傳承」計畫,提議與北市府合作興辦舞蹈實驗教育機構。
有鑑於小野在2016年接任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後,率領文基會在寶藏巖古蹟開辦台北市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蕭渥廷認為,其精神與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計畫開辦的舞蹈實驗教育機構性質相近,除了同樣具備實驗性興學精神,也同樣以市定古蹟為學習場域。未來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將召開公聽會及協調會,將向小野請益學習其成功經驗。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第4項規定,提出適法性的可行方案,避免北市府違反文資法、公開招標委外。希望北市府能兼顧文化資產有形的不動產價值,以及附加其上的無形文資價值,才是符合最佳公眾利益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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