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海運張國華被控內線交易 金管會說話了
股東指控長榮海運董事長張國華涉嫌內線交易。(圖/民視新聞)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去年6月19日長榮海運董事會決議處分長榮航空股票,事後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卻在重大消息公布前,以個人名義大買長榮海運股票,引發內線交易疑慮,股東也到證期局檢舉金管會監理機制失靈,對此,金管會今召開記者會釋疑,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證交所對上市公司都有監視制度,在重訊和大筆交易部分,一直都有監管;如果發現交易異常,會將資料交給檢調單位並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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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柯麗卿遭股東林文鵬提告內線交易,另名股東林正疆律師也向證期局檢舉,認為本件內線交易案的事實,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證交所網站相關資訊及相關報導都可以佐證,「主管機關在客觀事證明確下,竟未儘早發現重大違反證券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監理機制顯然失靈。』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長榮海運被指延遲發布相關重訊一事,將併案查核,一切都照相關規定辦理,也會對上市公司財務和業務進行監視機制,除了財報審核,內控查核,平日還有例外管理;一旦有異常狀況,除了移交檢調還會實地查核,若情況嚴重還會實施監管措施。

財經名嘴黃世聰指出,內線交易是重罪,不法所得1億元以上,通常判10年以上重刑,還會有收押、限制出境、電子腳鐐監控的強制處分;如果有共犯,甚至必須注意串證問題,例如朱國榮內線交易案重金交保還是潛逃。長榮海運內線交易涉案人在海空事業有相當投資規模,在海外有龐大資產,檢方如果沒有對被告儘速做必要的強制處分,萬一涉案人離境,如何向國人交代?

長榮海運張國華被控內線交易 金管會說話了
張國華日前發聲明否認內線交易。(圖/民視新聞)

至於張國華的聲明聲稱是基於對海運事業熱情購買股票,並未賣出及獲利,否認內線交易。律師鄭皓軒則駁斥,依最高法院判決,內線交易犯罪的成立,不管「熱情」與否或有無獲利,只要張國華知悉足以影響長榮海運股價的消息,在消息公開前,就不能買賣長榮海運股票。

律師林正疆則強調,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和投保中心作為台灣投資及市場競爭秩序的守護者,設有上市櫃公司監理機制;竟未儘早發現張國華、柯麗卿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之重大違反證券市場秩序的行為,希望各主管機關亡羊補牢,盡速提供相關交易資料給司法單位,以釐清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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