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於2023年6月19日董事會處分有價證券,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之情事,惟長榮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
另外,證交所表示,長榮公司及子公司於今(2024)年1月31日之取得資產交易,長榮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暨對子公司監督與管理核有未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5條及第38條規定辦理情事。
綜上,證交所依「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及「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規定,對長榮公司併處以違約金新台幣20萬元,並函知長榮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後續將持續追蹤其改善辦理情形。
更多新聞: 快新聞/長榮海運家變「林文鵬再按鈴提告」 張國華喊冤:絕無內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