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批拿「偵查不公開」當遮羞布
黃帝穎今日在臉書發文痛批,蕭旭岑面對外界質疑未正面說明,反而以「偵查不公開」作為回應,根本是把偵查不公開當成無力解釋的遮羞布。
接著,黃帝穎指出,目前檢調尚未傳喚蕭旭岑,被告身分也還未進入偵訊程序,因此蕭旭岑仍有充分機會向社會大眾完整釋疑、自清。然而,面對媒體追問與各界質疑,蕭旭岑卻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說明,簡直把偵查不公開當成無力解釋的遮羞布。
週刊揭三大事實 接連打臉說法
隨後,黃帝穎表示,根據《鏡週刊》近日報導,有3項事實直接打臉蕭旭岑說法。首先是「馬英九基金會匿名捐款有前例」。蕭旭岑原先聲稱自己「不碰錢」,後來遭馬辦揭露與台商捧著百萬元現金合照後,又改口稱台商擔心遭到查水表,因此不敢具名捐款,且相關捐款有向前總統馬英九請示。
但遭週刊打臉,基金會實際上早有多筆以「無名氏」或「善心人士」名義捐款的紀錄,根本沒有蕭稱具名捐款怕查水表問題。
其次,他指出,週刊披露基金會內部回推追查2023年百萬元捐款來源後,發現捐款人並非蕭旭岑所稱的台商,再度打臉蕭旭岑。
黃帝穎律師臉書原文。(圖/翻攝自黃帝穎臉書)到底有沒有請示馬英九?手札成唯一依據
至於第三項爭議,黃帝穎則質疑蕭旭岑以個人手札作為關鍵證據。蕭旭岑主張收受捐款曾向馬英九請示,且三人小組採信其手札內容。但黃帝穎認為,手札內容可隨時增刪修改,若真有請示過程,理應提出公文、便簽、通訊紀錄或對話截圖等客觀證據佐證,而非僅憑自己撰寫的手札作為依據。
最後,黃帝穎強調,《鏡週刊》報導3大事實打臉蕭旭岑,蕭無力解釋清楚,竟拿偵查不公開當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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