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真理佛堂縱火命案 凶嫌一審判死

去年12月中,台南玉井真理佛堂遭人縱火,燒死7條無辜生命,法院認為嫌犯冷血殘酷、犯行令人髮指,而且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永久隔離都不能撫慰死者在天之靈,加上嫌犯不符合精神障礙等各種減刑要件,因此判處21歲的凶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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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玉井真理佛堂縱火案,燒死7條無辜生命,嫌犯遭檢方求處極刑,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台南地方法院庭長林臻嫺表示,「全盤綜合評估後認為如果處被告,無期徒刑或較輕的有期徒刑刑度,不足以還給死者公道,認為有使被告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量處被告死刑另醫界也認為,他沒有辦法排除未來再度犯案的風險,受教化矯正的可能性很低。」

法院認為,嫌犯不符合精神障礙等各種減刑要件,而且犯行冷血殘酷,為了報復竟然不擇手段,草菅人命。台南地方法院庭長林臻嫺表示,「展現不擇手段即使殃及無辜,也在所不惜之決意,視他人財產權生命權於無物,本件被害人數高達16人的狀況,即便在我國犯罪史上也屬於罕見。」

這場火警發生去年12月中,曾住過道場接受教化的21歲曾姓男子,疑似想回佛堂居住遭到拒絕,一氣之下,竟然以打火機點燃衛生紙引燃熊熊大火,造成屋內46人中有7人逃避不及。看看嫌犯被捕後還態度惡劣,坦承縱火卻死不認錯,不只被害人家屬無法原諒,連法官都看不下去。台南地方法院庭長林臻嫺說,「犯後雖然承認犯行但審理中,對他犯行造成的結果,卻顯露不在乎甚至洋洋得意。」

真理堂佛堂負責人張和平說,「判決結果我們不做任何表示,他爸爸媽媽我們無話可說,每個月都來一次兩次來向死者致意。」凶嫌冷血犯案,卻是連累父母受罪。重回當時的佛堂,還看得到縱火留下的痕跡。法官判處凶嫌極刑,僅管換不回死去七人的性命,也要還給家屬一個公道。

(民視新聞/林俊明、曾虹雯 台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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