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本案發生於11日深夜,當時謝男因不明原因,不滿47歲的張男;於是找來33歲徐男、40歲許男、24歲何男等幾位員工共同毆打張男。他們先將張男押至一處福利社,並利用現場販賣的物品,例如掃把、塑膠椅、釣竿、水管、鍋子等10多種工具,直接當成刑具使用,並不斷痛毆張男。待幾人的激情稍微消退後,才發現張男已經倒在地上一動不動,此時才知道已經鬧出人命。
雖然謝男等人曾輪流對張男施作CPR,但依然搶救無果,最終張男仍回天乏術。並一直等到今(13)日,才由其中1位員工撥打119,謊稱有人摔倒請求救護,但消防人員到場時,張男已明顯死亡多時,因此未展開急救。警方逮捕謝男及其員工後,4人開始互相推卸責任,均避重就輕、強調自己沒有動手,只有幫忙做CPR。
但今日,南投地檢署檢察官仍判定4人涉嫌傷害致死罪,且有勾串及逃亡之虞,因此向南投地院聲請羈押禁見;2個小時的羈押庭後,法官同意對這4人羈押禁見。
更多新聞: 快新聞/5年內賣3帳戶不會被起訴? 法務部闢謠:賣1個就可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