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國會罪」將闖關成功!律師分析美台重大差異
立法院院會今(17)日處理「國會改革法案」,藍委以肉身佔領主席台,護助立法院長韓國瑜。(圖/民視新聞)

論壇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17)日處理「國會改革法案」,國民黨、民眾黨、民進黨三方從一早就進行議事攻防,多次爆發嚴重肢體衝突。律師黃帝穎分析,今天發生在國會的鬧劇,很容易讓人民忘記是為了討論什麼法案。他舉其中的「藐視國會罪」來說,台灣與美國的法律,完全是不一樣的程序。「外商看得很清楚,所以發布警示,台灣有法制上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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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國會罪」將闖關成功!律師分析美台重大差異
執業律師黃帝穎認為,藍白陣營聯合推動的「藐視國會罪」,其法律程序與美國有根本上的不同。(圖/全國第一勇)


黃帝穎在《全國第一勇》節目中分析,美國的「藐視國會罪」成立後,會送給聯邦檢察官負責審理,「相當於台灣的法務部」;審理之後,還有公民選任的大陪審團,能夠對國會的決定進行否決。「人家是正當的法律程序跟權力制衡。結果國民黨跟民眾黨的版本,沒有把美國的正當法律抄進來」。黃帝穎認為,這也是歐洲商會前陣子會提出示警的原因,「增加立委的擴權,讓人不敢去得罪立委,這個對台灣的投資環境,對台灣的經貿是很嚴重的打擊」。黃帝穎呼籲,如果藍白真的要推改革,還是回到委員會逐條討論,「人民才會知道你在做什麼」。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周永鴻補充,美國是很標準的權力分立,而台灣和歐洲是權力融合,「美國的國會不能質詢行政部門,但我們憲法很清楚是,立法委員可以質詢行政官員。」周永鴻解釋,美國的國會只有在啟動調查聽證的時候,才可以叫行政部門官員,「所以它要特別用一個藐視國會罪,因為怕你不來」。周永鴻說,而聽證權也涉及一般人民,為了怕一般人民不出席聽證,也可以用「藐視國會罪」來進行約束。

周永鴻認為,國民黨的藐視國會罪,不僅逾越了立法院本來就可以質詢行政部門的權力,還可以隨便織人入罪,「這也是為什麼歐洲商會、美國商會會擔心的原因」。


「藐視國會罪」將闖關成功!律師分析美台重大差異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周永鴻指出,美國的國會不能質詢行政部門,才會發展出聽證權和「藐視國會罪」。(圖/全國第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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