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文指出,第25條的罰鍰當中,漏寫了「新台幣」,單位只有「元」,所以根據「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規定,現行法規所定金額是元者,以新臺幣3倍計算。
換句話說,第25條規範中,「被質詢人經主席依前項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覆卻仍違反者」,最高會被處以新台幣60萬元罰鍰。
郭國文強調,這個兩光法案之所以能通過,就是因為藍白用黑箱作業,沒收討論,導致漏洞百出,不只有違憲疑慮,還出大包。「沒有陽光,只有兩光」,郭國文痛批這個法案讓立法院淪為兩光院,而擴權的兩光院只會讓民眾更加憂心民主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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