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罰單,越講越生氣,鄭先生出面指控,警方涉嫌偽造文書,一次違規,卻開兩次罰單?
當事人也拿出不在場證明,證明自己並沒有兩天都違規。(圖/當事人提供)
鄭先生拿出照片,要大家比一比,懷疑照片角度有些不同,懷疑有P圖偽造嫌疑,而且違規日明明是5月2號,晚上9點28分,沒想到5月3日又收到一模一樣的罰單,明顯重複開單,他也拿出5月3日的"不在場證明",晚上9點42分,在中和大潤發,指控員警偽造文書,搶績效?
對此,警方趕緊解釋,是員警不熟悉系統,操作不慎,5月2號開單舉發,5月3號進系統登記資料、照片,一個大意沒改到正確日期,5月19號又上傳,才會引發烏龍。
一個不注意,讓民眾好錯愕,不過這回承辦員警,也從中學到教訓,當天舉發、當天上傳,就能減少出錯機會,才不會引發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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