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孫安佐大鬧泰國回台有「麻」煩? 律師點出關鍵
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孫安佐回台後很可能不會有其他司法責任。(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藝人孫鵬與狄鶯的兒子孫安佐今(31)日傳出在泰國施用大麻後精神恍惚,闖入他人民宅遭到逮捕,而且脫序行為發生了3次;稍早刑事局表示,將密切注意是否涉嫌違反我國法律。不過曾經擔任主任檢察官的律師陳以敦表示,孫安佐在境外的違法行為,如果只是單純施用、持有大麻,依照台灣現行法律,並不會被追訴、審判,因此孫安佐應該可以平安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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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鬧泰國!藝人孫鵬與狄鶯的兒子孫安佐日前赴東南亞泰國旅遊,驚傳他在當地吸食大麻,之後精神恍惚闖入民宅、賣場等,遭泰國警方逮捕,獲保釋後,由母親狄鶯親赴泰國將人帶回台灣;對此,刑事局表示,將密切注意案件發展,以及泰國警方是否將案件移交給我方。

不過知名律師陳以敦表示,孫安佐回台後可能不會有事;因為根據刑法第5條第8款規定,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我國司法並沒有管轄權。

此外,依據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罰則,大麻屬於第二級毒品,若國人在境外單純施用、持有、轉讓第二級毒品,因為都不是最輕本刑3年以上重罪,也不適用我國刑法追訴。

換句話說,孫安佐如果只是在泰國施用大麻,沒有其他製造、運輸、販賣的行為,則他回台之後,應該不會再受到我國司法單位的刑事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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