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警調查,葉男從去(2023)年7月7日、至今(2024)年1月12日任職於楊梅天成醫院期間,為透過窺視滿足色慾,竟大膽前往健檢中心辦公室廁所,偷偷裝上針孔攝影機,並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他的偷拍行徑持續了一陣子,直到醫院同事上廁所時,開始發現許多地方常出現不明亮點,例如廁所內擺放拖把的鐵架,感覺不太尋常;經仔細查找,竟還真的發現針孔攝像頭,受害者氣得馬上報警處理。
楊梅警方持搜索票開始循線追查,最後摸清是葉男所為,因此隨後查扣手機、筆電等證物;經訊問,葉男也坦承犯行,檢警同時查出至少6人以上受害。葉男的行為顯然已侵犯被害人隱私、不能為社會大眾所接受;法院也判定,葉男的竊錄顯然已非一時衝動而偶發犯行,且還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工作受影響。因此,桃園地院今判決葉男涉犯《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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