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細胞「遠端轉移」並非獲得第二個癌症!患者治療準則 仍以「原位癌」為主!
(圖/名醫妙方提供)

論壇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癌症患者在得知自身癌症發生遠端轉移時,往往感到絕望,以為自己罹患了第二種癌症。然而,這樣的觀念其實是錯誤的。癌細胞遠端轉移是指「癌細胞從原發部位脫落」,經由淋巴或血液循環,跑到身體其他部位,形成新的腫瘤。例如,乳癌患者可能發生肺臟轉移、骨頭轉移、肝臟轉移、腦部轉移等,而癌細胞遠端轉移,並非「第二種癌症」的原因為:它與「原位癌」來自於「同一個癌灶」、在基因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所以與「原發癌」的常使用「相同治療方式」,因此,與原發癌的癌細胞,通常使用相同的治療方式,這就是所謂的「原位癌」治療策略,目的就是要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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