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文首先指出,即便《選罷法》修正案通過,也必須是下1屆國會才能適用,因為根據大法官釋字499號,立委若提高本屆的任期,屬於違憲行為,只要約定任期到就失去代表性,所以規定立委不能「自肥」延長任期。
郭國文接續說明,同樣的道理,所有立委都是依據現行的《選罷法》當選,當時的罷免門檻就是現行法條,所以這一屆的立委都應該面對一樣的罷免門檻。
郭國文強調,罷免門檻當然可以討論,但自己兩年前提出法案時,藍營不聞不問,當自己人面臨罷免危機後,才來提高罷免門檻,質疑這不是自肥是什麼?
更多新聞: 街訪問最想罷免誰!民眾點名這3人 激喊「罷樑成功」才有骨牌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