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葉女赴銀行臨櫃辦理照護後,將帳戶存摺、金融卡、網路銀行帳號、密碼等帳戶資料與另行依指示申辦的手機預付卡,全數以3萬元價格賣給詐騙集團作為人頭戶使用。詐騙集團後續利用該帳戶,透過電話詐騙方式,讓北市一名貴婦在1個月內,匯出18筆款項共計2400萬元至該人頭戶中。
法院認為,葉女則以違背善良風俗方法幫助之人,視為詐團共同行為人,需賠償2400萬元。(示意圖/取自Pexels)法官審理後,依幫助洗錢罪判刑葉女4月,併科罰金3萬元,民事方面,葉女則以違背善良風俗方法協助詐騙集團,視為詐團共同行為人,需賠償2400萬元。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大嘆「這種都兩手一攤沒錢啦」、「這個案件應該大力宣廣,看誰還白目賣帳號,或做車手」、「所以2400萬去哪了追不回?」、「很好啊,共犯都重罰啊」、「幾十起全判我身上也不怕,反正名下沒錢」。
更多新聞: 快新聞/新北五股塑膠工廠驚傳火災!山區冒出火光濃煙 燃燒面積約500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