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中銀前董座王貴鋒「1.5億元交保」 新北檢提抗告今遭駁回
台中銀前董座王貴鋒1.5億交保,檢方認為有逃亡之虞提出抗告但遭駁回。(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台中銀(2812)前董事長王貴鋒,涉嫌支出11億元公款購買豪車、租飛機私用,遭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法院裁定1.5億元交保。對此新北檢提出抗告,但遭高院以「拘束力足夠」駁回,王貴鋒仍可繼續在外「趴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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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告駁回!台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涉嫌在任內花用公款高達11億元,購買豪車、租用飛機供自己使用,遭新北地檢署以違反銀行法「加重特別背信罪」等罪名起訴,並求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新台幣5億元罰金,案件引發社會與市場高度關注。

案件移審新北地院後,法官認為王貴鋒沒有羈押必要,裁定新台幣1.5億元交保候傳;對此新北地檢署不滿,認為王貴鋒有串證及逃亡之虞,因此提出抗告。

高院今(1)日駁回新北地檢署的抗告,理由是檢察官的調查已達相當程度、且考量王貴鋒的社經地位、財力狀況、逃亡海外的能力等,應該無須羈押也能確保後續審判,因此駁回檢方抗告。

但高院也表示,倘若新北地或檢察官於審理期間,發現被告逃亡機率高,可調高保證金、科技設備監控或再行羈押;至於王貴鋒仍須交出他所持有的中華民國與加拿大護照、限制出境出海,以及定期向住處派出所報到,避免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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