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衛生局表示,本件疑似食品中毒事件,經查該批自由行旅客是6月29日到金門旅遊,7月1日上午接獲金門醫院通報後,衛生局立即前往該團曾用餐之2家餐廳進行調查,醫院端亦同步採檢病患之人體檢體5件,後續將持續追蹤檢驗結果。
另針對餐廳稽查,現場針對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缺失(包含冷藏庫及冷凍庫缺溫度紀錄表、廚房垃圾桶未加蓋、食材未墊高直接置於地面、調膳場所病媒防制設施破損、未有食品作業人員體檢報告等),均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逾期仍未改善者,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長蔡建鑫表示,食品中毒定義「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若為肉毒桿菌毒素引起或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倘患者僅一人,亦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蔡建鑫說到,衛生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疑似發生中毒事件的餐廳,進行廚房稽查及採檢,針對不舒服人員之攝食內容及症狀進行調查,以釐清本次疑似食品中毒事件原因。衛生局稽查人員前往製作現場稽查衛生情況,並抽驗刀具塗抹棉棒、砧板塗抹棉棒,共有6件環境檢體、1件食餘檢體及患者5人、廚工6人之人體檢體,全部寄送到台灣認證實驗室化驗,檢驗結果需1至2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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