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高薪誘台人赴柬埔寨當「豬仔」 《角頭》臨演李振豪二審仍判18年
「台版柬埔寨案」主嫌李振豪二審仍判18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要角李振豪及金主黃炫逢、幫派分子林晉宇等9人,涉嫌以高薪誘騙國人赴柬埔寨當「豬仔」,被依人口販運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去(2023)年4月依共同販賣人口罪,判李振豪18年徒刑、黃炫逢16年6月徒刑、林晉宇13年徒刑。高等法院今(30)日宣判,除楊家豪、黃鈺真因坦承犯行改判較輕,其餘被告均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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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一審判決,本案犯罪集團與柬埔寨共犯合作,以「高薪工作、幫忙清償債務」等理由誘騙民眾前往柬國工作,實際上卻以每人數十萬元代價將受騙者賣給柬國對口,受騙者抵達後被迫從事詐騙工作,不但護照被收走,還被要求付高額贖金才能返台,人身自由受到嚴重限制,若不從或業績不好會被毆打、體罰、關進小黑屋等,甚至被轉賣掉。

高等法院今日判決指出,全案分為兩個集團,第一集團由林晉宇、陳思瑋、楊家豪、蔡昇翰(檢方另行通緝)、鄭學鴻、黃炫逢等6人,2021年11月間開始,與柬埔寨真實身分不詳暱稱「八爺」、「筱白白」等人聯繫,在台從事人口買賣招募、接送、辦護照及訂機票等,並提供本票令受害者簽立,使3名台灣人受騙前往柬埔寨被迫為詐團從事電信詐欺工作。

至於第二集團,起因於「八爺」時常遲付柬埔寨方的買賣人口價金,林晉宇6人遂自2022年2月間改與李振豪、陳均翰、黃鈺真、王契文,以及柬埔寨方身分不詳暱稱「賈惇銘」、「Andy」、「竑毅」、「武男兄」、「山酥」等人共組犯罪組織,由李振豪主持、指揮,並選定台北市林森北路一處作為據點。

第二集團分工詳細,竹聯幫要角李振豪負責與柬埔寨對口接洽、議定人口買賣價格、分派及指揮在台組織成員分工及任務,並開會討論人口販運事宜;金主黃炫逢擔任總會計,負責統整第二集團帳務、資金調度、核發支應各項支出並保管集團公基金;陳思瑋負責替被害人申辦護照、訂機票,並擔任小會計管理第二集團零用金等;招募則由林晉宇、鄭學鴻、楊家豪、黃鈺真、王契文等人擔任。

高院指出,第二集團的受害者共有19人,由林晉宇等人安排前往柬埔寨,除中有1人因被限制出境未能成行,另有3人出國前被警方查獲未前往搭機,剩下15人皆抵達柬埔寨,也是到了當地後才知道實際工作內容與在台灣聽到的不同,被迫從事網路電信詐欺工作。

高院今日判決,因黃鈺真、楊家豪上訴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稱良好,改判黃應執行9年,楊應執行9年6月。另陳均翰有部分犯行原審漏未審酌,不過刑度仍維持15年。其餘人等上訴均駁回,全案可上訴。

本案刑度:

李振豪共19罪,徒刑18年
黃炫逢共20罪,有期徒刑16年6月
林晉宇共11罪,有期徒刑13年
陳思瑋共22罪,有期徒刑16年6月
楊家豪共9罪,一審13年;二審改判9年6月
鄭學鴻共15罪,有期徒刑15年6月
陳均翰共9罪,有期徒刑15年
黃鈺真共7罪,一審11年;二審改判9年
王契文共3罪,有期徒刑11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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