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大聲、拍桌就有理」,黃捷在Threads上表示,隨便破解幾個說法,傅崐萁稱可以課予刑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又沒寫,行政院覆議理由在造謠。黃捷指出,國會擴權惡法包含兩大塊,立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怎樣會被罰」、刑法規定「處罰方式」。國眾兩黨新增的刑法141-1條,就是對官員犯下藐視國會鎖定的處罰方式,兩者互相配合。
黃捷提及,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懷疑虛偽陳述就會被課予刑責嗎?是法院在罰又不是立法院罰!黃捷批評,黃國昌話又講一半,認定有沒有罪本就由法院決定,任何罪都是如此,但擴權法通過會導致公務員「極容易踩入極不明確的違法邊界,被檢調抓去調查、可能被關」,就足以構成侵害人權。黃捷痛批,「這部法可以開罰人民,而且是行政罰,只要立法院就能決定、不需經過法院,這段黃國昌為何不敢講?」
對於傅崐萁怒喊,不要再推兩國論,黃捷直呼,這跟覆議案有何關係?正好示範質詢範圍根本無法定義。而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則問,覆議失敗,行政院長卓榮泰要不要請辭?黃捷反擊,先不說憲法中行政院長沒有辭職選項,她就問,立委就職時都宣示要「恪遵憲法,效忠國家」,如果最後大法官宣告擴權法違憲,當初提案跟連署的立委們,要不要負起政治責任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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