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表示,我有跟他講啊,啊他說你當下沒有檢查好啊,我怎麼知道當下我要連安全帽,我都要跟吃的一樣,都要檢查有效期限呢。張先生氣噗噗,怎麼也沒想到,花了7500元買了安全帽,加上2400元的護目鏡,總共消費9900元,結果出現瑕疵,安全帽的製造年份,竟然是9前年!當事人表示,把那個耳罩拉開之後才發現,裡面已經開始破皮、粉狀,賣家就說安全帽放一陣子,日後有脫皮是正常的,買回來我也沒戴過,還不到一小時。
民眾控訴買了9年前製造的安全帽,出現瑕疵。(圖/民視新聞)
看準這頂安全帽,款式花色相當特別,上個月19號,張先生向樹林一家安全帽店購買,當下粗略檢查外觀,怎料,回家發現內襯脫落,像是放了很久,越看越不對勁,檢查後才發現,原來製造日期是2015年,想退貨,卻被拒絕!當事人表示,(態度)很不好啊 超級,(老闆)你打來你也沒有要處理的感覺,就是跟我說你戴過了嗎,我說戴過了,(老闆說)那沒辦法退了喔,安全帽這麼重要的東西,你賣給人家應該會脆化的東西,也不是很合理啊,難不成要哪天車禍了,你出事了你才有辦法說,這是沒有辦法 這是有問題的嗎。
民眾控訴買了9年前製造的安全帽,出現瑕疵。(圖/民視新聞)
律師表示,安全帽材質的使用年限,大約是三到五年,本件如果已經出現瑕疵的情況,可以主張民法的瑕疵擔保責任,要求店家減價或者解除契約,而解除契約之後,可以要求店家退款。張先生表示,自己雖然當下沒檢查清楚,也有錯,但業者賣了9年前製造的安全帽,實在無法接受,而且,花了大筆鈔票,卻買出一個消費糾紛,讓他決定申訴,捍衛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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