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引錯數據被告發! 反萊豬醫師向陳時中求償150萬「敗訴確定」
醫師蘇偉碩,遭告發獲不起訴後,向陳時中求償150萬敗訴確定。(圖/翻攝自蘇偉碩醫師臉書)

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醫師蘇偉碩因多次在網路社群散播有關萊克多巴胺可能危害健康的言論,被衛福部認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高雄地檢署認為雖然蘇偉碩的言論存在錯誤和過度延伸,但考慮到他是以醫師身分提醒大眾關注人體健康,並曾公開澄清部分錯誤資訊,難以認定完全惡意造成重大損害,最終決定不予起訴。蘇偉碩不滿一審的判決,向時任部長陳時中提出求償150萬,今遭到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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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男後來向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和食藥署長吳秀梅要求道歉,但未獲得回應。他控告兩人涉嫌誣告罪,並聲稱兩人虛構他有違法犯意,導致他名譽受損以及時間損失,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向兩人求償新台幣100萬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衛福部和食藥署依法定職權向檢調單位告發屬於合法職務執行,其目的是針對錯誤資訊進行處理,因此原告的求償請求毫無依據,判決蘇男敗訴。蘇男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並增加求償金額至150萬元。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確定陳時中和吳秀梅免於賠償。

二審合議庭認為,蘇男當時引用的原論文實驗數據存在誤植,實際應為「搖頭丸(MDMA)的0.25倍」。食藥署及時提供了正確的資訊以避免民眾誤解和過度恐慌,並在新聞中澄清,接受媒體訪問時也提供了正確的信息。這些都是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進行的,並且並未對蘇男進行不實指控或侮辱性言論,因此不應被認定為損害蘇男名譽的行為。

二審指出,陳時中和吳秀梅作為機關首長,根據機關的裁量結果,依據法定職權對蘇男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進行告發,並不存在故意違反職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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