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泳良在與員警發生衝突過程,孩子意外重摔在地。(圖/翻攝畫面)陳泳良帶著老婆孩子到新竹大菜市場買東西,將汽車違停在經國路的紅線邊,警方也依法執行拖吊作業,陳泳良發現車子即將被拖走便立刻走上前要求員警放車,當下一手提一袋東西,另一手還抱著1歲的兒子,陳泳良情緒相當激動,並不斷試圖靠近員警,雙方口氣越演越烈,甚至一度發生推擠,過程中陳泳良右手抱著的小孩竟掉在地上,掉落處甚至離車輪不到10公分距離,陳泳良趕緊一把把孩子抓起,氣得怒指員警孩子都摔在地板上了還讓拖車往前行駛,衝突再升高。
事後拖吊車仍完成拖吊作業,孩子也送醫驗傷,陳泳良控訴,自己有權要求警方放車,但員警執意拖走,導致孩子受傷,「我們有義務可以叫他把他放下來,員警就一直還要叫他拖走,就是太危險,他差點死掉」;但新竹警方駁斥,根據法規只要螃蟹夾一固定就得拖走,反控是對方先挑釁「作業完畢後,見駕駛人雙手各抱1名幼童出現,情緒激動且向同仁不斷衝撞,以致同仁跌倒在地,當同仁起身後更以徒手拉扯同仁並辱罵;過程中,陳姓男子右手抱之小孩因衝撞同仁時不慎滑下地上受傷」。員警考量當時因小孩受傷,陳姓男子需陪同小孩送醫治療故未當場以妨害公務罪嫌逮捕,事後已向本局第二分局文華派出所依規提告(妨害公務、傷害罪),移請台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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