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北市議會通過「大巨蛋舉辦演唱會」建議案 內政部:北市府應依權責自行決定
台北大巨蛋。(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台北市議會今(26)日下午召開臨時大會續審「大巨蛋舉辦演唱會」建議案,在場議員均同意加註改為「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變更仍應依循法定程序辦理」,議長戴錫欽宣布提案通過。對此,內政部晚間立場從未改變,台北市政府應依據2017年的函示,由北市府依權責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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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今日下午召開休會前最後一次臨時大會,並處理大巨蛋舉辦演唱會建議案。議會處理民進黨團提案增列審查意見「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變更仍應依循法定程序辦理」,在場議員均無意見,議長戴錫欽宣布提案通過並加註增列,送北市府研議辦理。

內政部晚間說明,對於地方政府場館舉辦大型活動,本來就應由地方政府本於權責,要求主辦單位擬定大型群聚活動計畫,並依活動特性與群眾參與狀況,進行詳細審查、妥善規劃。

因此,內政部強調對於大巨蛋舉辦大型演唱會活動立場,就是依據2017年函釋從未改變,請台北市政府依權責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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