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車追人,要抓違法駕駛人。(圖/翻攝畫面)開車在國道上,前方突然飛來一個白色物體,打中擋風玻璃,隨即碎裂成黏呼呼的蛋液,頓時,女駕駛視線模糊,連忙開啟雨刷。
28日晚間10點多,這名女駕駛開車載著媽媽,行經國道1號北上汐止高架路段,卻有一台白色休旅車,從右後方冒出來,女子好心禮讓對方先行,但
對方卻不斷逼車、閃大燈,緊接著還開車窗丟出雞蛋,丟完了雞蛋,還囂張的比出不雅手勢,揚長而去。
女子嚇到腿軟,趕忙將車子開下交流道,報警處理;下車一看,左前方玻璃和車身都遭遇「蛋襲」,蛋黃還繼續往下流。
律師余韋德指出:該名駕駛在國道上逼車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刑法上的強制罪,此外他比中指以及丟雞蛋的行為還構成了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
如果他丟雞蛋的行為嚴重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還有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公共危險罪」。
嫌犯還比出不雅手勢。(圖/翻攝畫面)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於高速公路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可以處3千至6千元罰鍰,目前警方已鎖定嫌犯的車牌號碼,以車追人,並追究刑責。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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